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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读懂】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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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9 07: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瞬间读懂】月亮与六便士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对《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我想用一句话来概括:
不是天才,依然自由勇敢。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常年占据必读榜和弃读榜前十名的书,可谓名声在外,却让大家爱不起来。主线剧情不复杂,就是伦敦的一位收入不错的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以下简称老思),在夜校学习一年绘画后,离开家庭,只身前往巴黎学画,后来到了南太平洋小岛塔希提,并在此病逝。在他生前,没有多少人欣赏他的画作;死后,成为名垂画史的天才。老思的原型是高更,与梵高齐名的人物。
实话实说,每次阅读这本书,我都无法提炼出一种明确的东西,只是感到一种模糊而又确切的认同和激动,仿佛有一个人在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懂的语言吟诵内心的诗篇。
大把的人把这本书当成天才的特立独行小剧场,并且将人划分为天才/庸人,然后表示——老思做的这些事我很欣赏,可惜我不是天才,我做不来。
且慢,老思到底做了什么?
他离家学画了。
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天才吗?
不是。事实上,他在夜校学画的一年里,表现得很笨拙。
老思死前知道自己是天才吗?
不知道,不care。他画得开心,在塔希提住得开心,胸怀坦荡、心满意足地去世了,就酱。
所以——老思的选择,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天才,不是因为他觉得“Yes, we can!”,不是因为他先仔细掂量了掂量自个儿不是“膜拜天才的庸人”呀。
老思作为一个证券业专业人士,理想却是创作,或者说,表达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想法。创作的形式选为绘画。
这种理想,注定要被不理解,注定要被劝放弃。书中给出的理由倒也简单,如果老思今年十八岁,大家一定不会因为做画家赚钱少就劝他不做,反而会鼓励他呀!可是老思已经是奔四的人了,全部绘画储备就是在夜校学了一年画,并没有流露出惊世骇俗的天赋,反而显得很笨拙——您都这个岁数了,也就这个水平了,能不能别画了?
《月亮与六便士》的答案是: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地,无论年龄、受教育程度、外界环境如何,我们都有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东西的自由。这种自由只取决于我们自己,与其他任何东西无关。当我们有勇气做出选择的时候,就已经身在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会造成大面积的天才崇拜,并且带来“我不是天才,我不行”这样的感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长大的环境,自己想要守护的人,自己渴望实现的目标。只是有些时候,我们的愿望和目标好像看起来脱离实际、不可思议——那又怎样啊?那就再也不敢想那些让自己激动的东西了吗?我们都是时代大潮中的普通人,然而又都是一个个独一无二的人;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上,拼命寻找自己愿意为之努力终生的东西,不是为了到头来因为自己不是天才而放弃——这与《月亮与六便士》的初衷恰恰相反。这不是歌颂天才、嘲讽大众之书,它的本意是告诉我们每一个人,不是天才,依然可以自由勇敢,不负此生。
况且,现在我们可以便捷地获取任何知识,不必再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穿越英吉利海峡;发光的平台如此多样,才华和理想终究不会埋没一生。如果理想实在与养家糊口相悖——这样的理想比较少,一般是纯艺术型的——如今交通发达,可以攒钱去各种美术馆;教育也很发达,MOOC遍地开花;交流也很发达,论坛社区微信群,比住隔壁邻居还方便;无论做什么工作,赚钱的义务履行完了,一天之中总有时间是自己的,勇敢去做,坚持到底,有何不可?怕就怕我们自己禁锢了自己,不敢正视心里那些闪闪发亮的想法,任由它们一天天地蒙尘,然后写下“我还是崇拜天才比较好”的留言。
也许是因为书的最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被大肆渲染,人人都为他的画作惊叹,才导致了这么一个后果。也许更好的结局是思特里克兰德始终保存着自己所有的画稿,并且在临死之前付之一炬,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去。在小说中,老思的确嘱咐妻子烧掉他最后的杰作,并且在创作过程中从未轻易将画作示人——其实我也很纳闷儿,他的作品是怎样流传到了主流艺术圈,这一点书中并未交代。描述老思逝世后的天才之名,客观上可以为读者带来深刻的印象和巨大的冲击,但也无形中落入了另一种窠臼——好像老思受苦受难半辈子,终于在死后扬眉吐气,名垂画史,真是做了一个比做默默无闻的证券经纪人更加正确的选择,只是广大庸人们当时不能理解——颇有多年媳妇终于熬成婆的味道。
事实上,不管是高更还是老思,人家只是想画画,想坚持一下自己渴望得要命的事情,想不辜负人人都有的自由勇敢的权利,想真正心满意足地渡过此生罢了。毛主席的人生理想是革命,可是发动秋收起义的时候,他老人家也不确定以后就能把国民党赶到台湾,那他就不起义了吗?每年的考研季都很痛苦,做梦都能梦到心仪的大学,醒来继续鏖战题海,与千军万马拼杀。大多数人也实在不知道到底考得上考不上,付出的努力是不是打水漂,自己的选择到底是不是一种奢望——那我们就此不考了吗?纵然拼命一番还是抵不过潮流或者命运,没能活到最后的终点,全世界都是冷眼与嘲笑,那又怎样啊?至少我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拥有自由和勇气,从未在选择的关头留有遗憾;至少我真正向着我想拥有的东西狂奔过,纵然被铺天盖地的冰雹砸得扑街,我也心满意足了。
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勇敢之书。
P.S.摘录一段我喜欢到背出来的话,每当这段话流过心田,总有一种模糊而奇妙的勇气油然而生。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遍布的海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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